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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节活死人?(第1 / 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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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鸡是天魔姬养在花园里的,她好像有怪癖,只喜欢养公鸡,不喜欢养母鸡,还不多养,就养了六只鸡,这些鸡已经养了四年了,各个长得比鹅还要大,鸡圈在她的小院子里,不高的院墙根本就关不住这些长翅膀的家伙,两只翅膀一呼扇,就能从院子里跑出来。

本来笑的没心没肺的那日暮顿时就没了好心情,答应一声就乖乖地把雪扔到了外面,关好门就去找铃铛,还有她那双绣了一年都没有绣完的五毒褂子。这是她为自己的儿子准备的,她坚信自己还能再有一个儿子。

“她正高兴着呢,说道她做什么。一屋子人苦着个脸算怎么回事,这样的屋子你喜欢待,我还不情愿呢,你们待着我去散散步,今年这雪千万不敢像去年那样下了。”

辛月都没来得及嘱咐他穿上大氅子,就见夫君推开门走了出去。不过他很快又尊,进来,搓着手对辛月说:“想吃狗肉了,上一会在熙童那里吃过一回,那味道怎么都忘不掉,咱们也吃狗肉吧,正和景。”

狗肉在大唐非常的普遍,属于可以宰杀的家畜中的一种,大门外面的狗肉铺子里就有这东西,云烨一般想不起来吃,刚才出门忽然想起了熙童也顺便想起了他做的狗肉,顿时来了兴致,很想重温一次旧日的情景。

五个孩子再加上三老婆都围在炉子边上,举着筷子等着狗肉煮熟,云家人吃东西不挑捡,只要是家主说好吃的,绝对不会差到那里去,放眼整个大唐,在吃这一途上没人能比自己的家主更精通了。

任何新事物出现的时候都是稚嫩的,拙劣的只有在现实这条长河里不断地翻滚磨练才能去掉外面的石层露出里面的璞玉。

云烨和小武看到了这些小小的萌芽,决定不去打扰他,就站在一边看,他能长成参天大树也好,还是狂风暴雨无情的摧残也罢,都不打算插手,大唐的社会现实孕育的果实,才真正是属于他自己的,拔苗助长只会害了他。

远行在即,云烨留在家里那都没去,甚至对书院都没有太多的过问,这些天他将所有的时间都留给了家人。

下了一场小雪,外面极度的寒冷,云烨披着长衫坐在椅子上看书,腿上搭着一条毛毯,辛月穿着一件洒花的长裙,梳着高高的发髻,窝在一张软榻上编花子,裙子很漂亮,高高的束胸将她丰满的*托的更高,衣领敞开着,云烨不时地偷瞄一眼,衣领里的风光很美。

辛月知道丈夫在偷看自己,故意将胸部托一下,这是她最得意的范畴,一个女人眼看三十岁了还能让丈夫迷恋,这是她的骄傲。

躲在卧室里吃狗肉的勋贵也就云烨一家子,小碗里全是蒜泥,吃狗肉只需要蒜泥和青盐,烧酒只有云烨一个人喝自然可以不计。

等狗肉煮熟的功夫,在云欢的撺掇下,云烨开始讲故事,最小的云香坐在父亲的怀里揽着父亲听那只大蛇和老和尚斗法的故事。

“人妖殊途,如果不是老和尚出手,那个书生死定了。”听着儿子云寿铿锵的语句,云烨无论如何没有想到儿子不但不同情白娘子,反而认为法海这样做算是替天行道,至于别的孩子只是觉得大白蛇掀起了巨浪想要淹掉金山寺,实在是太厉害了。

难道说阶级不同人的看法就有了迴异?云烨不想告诉儿子关于意识上的差别,只是呵呵一笑指着铁锅里的狗肉说:“熟了,可以吃了。”

小雪纷纷扬扬的又开始下了起来,这俩年的气候很不对劲,去年是大雪,今年是奇寒,自从来到大唐以后,云烨还是第一次发现冬天会寒冷到如此的地步,花园里的池塘被冻的硬邦邦的,几只从鸡圈里跳出来的大公鸡一只脚独立站着,把另一只脚缩进肚子底下的羽绒里面取暖,不断地来回交换也不肯回到鸡窝里去。

别人家的夫人一过二十岁就已经算作人老珠黄,已经不再用容貌吸引丈夫,改用其它的手段,有些妇人甚至无穷尽的往丈夫房里塞自家的姐妹,就是为了固宠。

今天就有一个勋贵的请帖,是不知道要娶多少房妾侍的,夫君不情愿去,打发管家包了一份厚礼送了过去,他看不惯这些。

辛月最大的希望就是能再生两个孩子,多子才能多福。可是自己这个不争气的肚子,生了俩儿子之后就再也没了动静。

那日暮嘻嘻哈哈的冲了进来。不但带进来了寒气,她的手上甚至还捧着一大捧雪,屋子里的暧昧之气立刻荡然无存,辛月叹了一口气,这就是自己的命。摊上这么一个比自己这个大妇还要硬气的妾侍,实在是没办法,笤帚疙瘩,鸡毛掸子抽了她无数回,怎么就不知道收敛一点啊,打的时候叫两嗓子,打完之后依然不改。

“把雪扔出去,把门关紧。喜欢待老爷跟前了就拿绣活过来做,顺便把铃铛也喊过来,她已经看过好几遍了,老爷开春就要出征,这一去怕不是一两年能回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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