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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4章 入侵脑细胞(二十一)(第3 / 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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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字的研究》在1986年四月就写成,当时的柯南道尔四处投稿,却出版无门。直到1987年的圣诞节,才得以在一本圣诞年刊上发表。

而短短五年后,在其本人有意推辞的情况下,《海滨杂志》竟愿以一千镑换十二个短篇故事的稿酬向他求稿。

作为一个早就不想写,但还是被“逼上梁山”好多年都下不来的作家,柯南道尔确也是挺不容易的了。

正所谓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对封不觉来说,这本书,是一条漫长旅程的起点。

他小时候。和其他小孩确实不太一样。虽然也喜欢玩游戏、看漫画,但他对于阅读的天分和热情,显然要比同龄人强出许多,甚至超过了成年人。

这本《福尔摩斯探案全集》。包含了柯南道尔所写的所有福尔摩斯探案故事,是封不觉小学时用自己的零花钱买的。他的家境并不富裕,零花钱少得可怜,所以买的是缩印本。一本书1400多页。字印得很小,看起来颇为费神。

但封不觉还是把这本书看了无数遍,而且将书本保存得很好。他从来不会一边吃东西一边翻书。也不会用沾了油渍或污迹的手去碰纸,连折角都不舍得,每次都自己记住看到了第几页。

十几年过去了,这书仍旧放在他的书架上,虽说纸张看上去已经微黄,但里面的字迹依旧十分清晰,一个折痕都找不到。

与此同时,魅魔背后那对小蝠翼微微颤动,随即她就飞浮了起来,“哼……今天算我倒霉。”她不快地道了一句,转过身,穿墙离开了这屋子。

“哎~”封不觉低头看向了手中的钥匙:“从现在起,就换成我倒霉了。”他把钥匙放进了外衣口袋里,离开了卧室。

再次来到厨房后,封不觉把剪刀放进了抽屉里,并且把抽屉完完全全地关好,随后用警觉的眼神扫视着周围的一景一物,“那‘厄运’到底有多严重呢……”他的眼神很快就落在了刀具架上,“是‘死神来了’那种随时可能毙命的程度……”说话间,其视线又移到了地上:“还是那种正常走路,结果平地摔个跟头碎掉两颗门牙的程度呢……”

其实他想多了。如果诅咒钥匙真有这种立竿见影的、致命的杀伤力,魅魔早就在来这儿的路上就发现异常了,也不会等到了封不觉的卧室内,才因大意中了陷阱。

…………

“真没想到,我会再次翻开这个。”封不觉念叨着,其注意力很快放到了眼前的文字上。

这第599至602页,是“空屋”这个故事中的一段,而“空屋”,则是《归来记》中的一个故事。

以封不觉这资深读者的角度来看,《归来记》这组故事应该算是整个系列走下坡路的开始。后来的《恐怖谷》、《最后致意》和《新探案》,在逻辑推理的部分已没有了早期作品的严谨。这个时期的福尔摩斯,好像从“脸部的变动、眼神的变化、嘴唇的闭合、拳头的握紧或松开……”都可以真确地判定一个人的思想活动,判断一桩案件的因果。

这种现象也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柯南道尔先生渐已失去了创作这类故事的热情,只是为了满足出版商和读者们的愿望而在写。这也是为什么,1902年之后的福尔摩斯故事都不及以前的作品成功。

如今的封不觉,其实很能体会柯南道尔当初的状态。许多作家都是这样,当他们以高度的创作热情写故事时,无人问津。而当他们成名以后,哪怕陷入创作低谷,也有人肯花大价钱让他们交稿。

五分钟后,封不觉拿着用开水泡好的速溶咖啡,来到了客厅。他把咖啡先放在茶几上,随后将翻倒在地的沙发归位,并惬意地坐了上去。

他端起咖啡浅尝一口,然后畅快地“啊——”了一声,好似自己是个刚刚嗨了一口的瘾君子。

“如果我没记错的话。599到602页应该是……”封不觉搁下咖啡杯,翘起二郎腿,把之前放在此处的那本书翻开道:“啊哈!果然是《归来记》。”

没错,s.h的提示,指的就是封不觉书架上的《福尔摩斯探案全集》。

阅读癖,不是一天养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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