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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神之我要当昏君 第232节(第2 / 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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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受颔首:“奏。”

“三年前,曾秉造新宅,暗中令巫祝祭祀,以人为柱。”

“两年前,曾秉纳一巫女为妾,未至半月便弃尸荒野。”

“去年三月,曾秉纳张家三姐妹为妾,七月,大姐、小妹死。”

“去年九月,曾秉于摘星楼见仙姬美貌,暗中豢养巫女,以供欢愉。”

这时候的人们,觉得卖女儿没什么问题,因为是常事。

主要问题在于,人们认为将女儿辛苦养大,最后却成了别人家的人,女子到夫婿家,相当于多了一个劳动力。

所以这时候男方就得支付女方家属一定数额的费用,其实就是变相卖女儿,也就导致曾秉当街卖女儿之后,有那么多人响应。

因为只不过是把婚嫁暗着卖女儿变成明着卖,区别不大。

反正这时候连自由恋爱都没有,看似关雎赞美了姬昌与太姒的美好爱情,如果不是姬昌家大业大,还真娶不了太姒,更别提什么搭船为桥了。

高三含怒叱问道:“曾大人,在下所说,可有虚言?”

曾秉丝毫不觉得有什么问题:“那又如何?同僚皆知在下好女色,莫非有罪?”

“还是说高大人要以人祀治罪?陛下两年前严禁人牲人祀,在下却是在三年前行事,此后无有再犯,莫非也有罪?”

群臣也微微点头,压根没什么啊!

卖女儿也是上辈子彩礼的雏形,不值得提倡。

更何况现在的人们怎么看,子受不在乎,反正当昏君,挨骂的事冲我来就对了。

子受也不理会群臣的焦急,大声道:“曾秉当街卖女,将其拿下,处以宫刑!朕倒要看看,他到底是要撞死还是要受刑!”

余化还没动手,却是高三跑来,也不顾有人阻拦,硬生生冲入殿内。

“陛下,臣有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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