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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岗村的人发现突然多了四辆车,还有十二匹好马,先是惊喜,转而又发现张勇和张广的神色不对。
张小不愧是被徐宝评价为天生战士的人,他竟然没什么不适应,那可是死了二十四个人。
赶路的时候,若风从后面吹过来,隐约还能闻到血腥味。
张勇和张广一闻那血液的味道,一想起是人的血,就要吐,人血实在是太腥了,怎么说呢,闻着的话,有股‘铁’的味道,就好像到了一堆铁管子旁边,就包含了那个味道。
徐宝是习惯,他当大头兵的时候不杀人,不代表他看不到尸体和受重伤的人,见多了,也就那么回事,就跟外科医生似的。
可张小呢,他竟然还能吃肉干,他那手搬尸体的时候不小心碰过人血,他就随意擦擦,然后捏着肉干吃,虽说是猪肉的,那他也吃得津津有味。
他对死人不感兴趣,反而是喜欢打死人的东西,他一路上问了徐宝很多关于手~枪的问题,徐宝最后答应他,过上一个月,给他弄两把,然后教他怎么玩。
徐宝决定弄两把威力大的给张小,不然对不起张小的身体素质。
当然,前提是三个人不准跟别人说自己有别的武器,三人对天发誓。
他们才不管宝郎有什么武器,只要跟着宝郎安稳就行。
张勇和张广是又害怕、又高兴,那可是二十四个大汉,结果宝郎‘啪啪啪’就给放倒了,拿弓都没用。
徐宝却知道,对方是怕不小心把自己给射死了,所以那弓不到最稳妥的距离不会使用,可是一旦到了稳妥的距离,就进入手~枪的杀伤范围了。
那么下次呢?所以自己得把突~击~步~枪拿出来,除非对方用攻城弩,不然别想超过自己的射程,嘟嘟再来时,最好给自己带把狙~击~步,太吓人了。
直接就上人抢啊?这是自己带枪了,若是没带呢?没带他们也不行,自己还有好马呢,跑呗,问题是张勇三个怎办?
而且徐宝最讨厌被人抓他,他是留下了心理阴影,两年啊,整整两年啊,脖子上戴个随时能爆炸的东西,换成谁能不生气?
所以他到了村子时还琢磨着如何报复,杀二十四个人不算报复,那只是敌人没成功,得打回去才行。
“宝郎,宝郎咱回来了,咱活着回来了。”张勇激动地摇晃着盘算从哪下手的徐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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