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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5章 贩卖快乐的人(第2 / 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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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RB工作的时候第一次接触到握手券这种东西,你们知道什么是握手券吧?”

“当时我非常惊讶,这样真的没问题吗,随随便便就能握到手的还算是艺人吗?未必太接地气了吧。”

“但他们和传统意义上的歌手,包括唱跳歌手都有很大的不同。”

“我说的不同并不在于,偶像也演戏或者上综艺节目,传统的歌手他们也经常跨界。”

“最大的不同点在于,传统的艺人以作品的形式跟消费者交流,更接近于一种手工业者,厉害一点的还被认为是艺术家。”

“而偶像,本身就是商品。”

彭宇琛说到这里停顿了一下,她在等顾采薇的反馈。后者听得非常认真,果然跟着她的思路问道:“人怎么能成为商品呢?”

张家琪很是诧异,原来上次连名字都没给人家留啊,这次还巴巴地又从申城跑过来。

顾采薇也觉歉意,主动解释了一句:“上次是我们失礼了。其实我也不是土生土长的临安人,我出生在越州,在临安长大。”

彭宇琛心中雪亮,她愿意透露一些个人信息了,说明两人间的信任开始建立:“越州我也去过,山清水秀的好地方,是文化名城,更是美人乡啊。难怪,难怪。”

顾采薇没有在这个话题上深入下去,她对越州的了解其实有限,而且她们今天可不是来闲聊的:“彭总,其实我有些问题上次没能想到。”

“我很乐意为你解答。”

“我们当然不是在讨论人口买卖。”

“我的意思是,偶像并不把作品当作和消费者——也就是粉丝——交流的唯一窗口。”

“极端一点说,甚至可以完全不必有作品。”

“你可能会问,没有作品他们拿什么给粉丝看呢?”

“拿他们自己。”

“我想了很多细枝末节的问题,但我归纳了一下,其实最后只是一个问题。什么是偶像,为什么要做偶像?”

彭宇琛笑了,可以收网了。

“这个问题问得确实很大,不过我想,我可能是目前国内最有资格回答这个问题的人,至少是之一。”

“偶像,从形式上来说是一种有别于传统的歌手、演员等类型的,一种全新的艺人。”

“从现有的作品上来说,他们更接近于歌手,上次我也说过偶像的基本功是唱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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