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大法官 第713节(第2 / 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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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陛下圣明。”
一众参知政事只能见好就收,立刻拱手言道。
赵顼马上又道:“另外,擢升种谔为知绥州。”
“!”
“陛下圣明。”王安石赶紧道。
不等他说完,赵顼就摆摆手道:“这最终判决权,还在朝廷的,能不能成为最终的律法,到底还得经过朕与诸卿的商议,总不能张庭长每个案子,都得先请示朝廷,那还派他去作甚。
不过这几条指导原则,朕以为非常好,在未有改变律例的情况,给予了完善。不过此事还是交予立法会。”
他别有深意地瞧了眼富弼。
富弼只能拱手遵命。
他知道,这要是没有绝对的理由,这几个指导原则,必然是要写入军法中的。
司马光他们也附和着说道。
会议结束后,赵顼立刻向蓝元震道:“赶紧将此两份诏令传去河中府给陆诜和种谔。”
这两份诏令,表面上是给陆诜和种谔的,跟皇庭没什么关系,但实则是对皇庭最大支持。
你怎么判,我怎么做。
赵顼又道:“在此案上面,朕当初也是有所疏忽,不应再未调查清楚之前,就给予陆知府指责,对此朕也是十分后悔,这也是设立军事皇庭的原因,要避免此类事情再度发生。朕也决定任命陆诜为判大理寺事。”
这说得多好啊!
妥妥一枚圣君啊!
要知道庭录也记录下,张斐对于赵顼的指控,人家一点都不生气,反而反省自己。
由此可见,这个判决也是不可能改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