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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零六章 具有自己特色的社会组织形式(第1 / 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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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个统治集团的政令、法令,无论采取何种传播方式,欲使之传遍乡村社会,都必须经由乡绅阶层晓知于民。

当权者只需将政策、法令告之乡绅,余下对乡民的宣传并使其执行的过程便由乡绅负责。此种相当于统治阶级最基层的政治地位,除乡绅阶层之外,其他阶层很难承担。

他们同时还充当乡村社会的政治首领或政治代言人。

在相对稳定的封建统治秩序下,乡村民众对朝廷政令及各种赋税的服从或抗争,首先反馈到乡绅那里,并听从乡绅的建议,争取乡绅的认同,再经乡绅向官府反映民意。

在这个由下而上传递乡村民情民意的过程中,乡绅刻意塑造自己作为一方民众政治首领的形象,有时甚至与乡民团结一体,充当乡民利益的保护人,在经济发生危机、朝政**外显时期,这一点尤为明显。

与南宋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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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乡绅阶层是封建统治者与下层农民之间的桥梁……它一旦松弛、分解,社会政治秩序即会出现无序。

这些乡绅阶层经济地位的高低主要表现在:占有土地,拥有房产,承担的赋税及对乡村经济的间接支配力等方面。

“十万队员一万村长”是张国安岛主和他朋友商量的结果……这个计划的目的很明显,历来封建王朝都没有把自己的管理范围下放到县城之下,也就是说在诸多村镇中,主要靠当地的乡绅,也就是一些大户来代为管理。

这些乡绅阶层是这个时空中一种特有的阶层,主要由科举及第未仕或落第士子、当地较有文化的中小地主、退休回乡或长期赋闲居乡养病的中小官吏、宗族元老等一批在乡村社会有影响的人物构成。

他们近似于官而异于官,近似于民又在民之上。尽管他们中有些人曾经掌柄过有限的权印,极少数人可能升迁官衙,但从整体而言,他们始终处在这个社会的清议派和统治集团的在野派位置。

他们眼下在大宋或是鞑靼人管治的境内获得的各种社会地位,正是这个时空的统治结构在其乡村社会组织运作中的典型体现。

他们同时扮演朝廷、官府政令在乡村社会贯通并领头执行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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