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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4章 强-奸案风波(第2 / 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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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安、曹两家为修阴沟发生纠纷,在乡治安室的调解下双方达成协议。但是,矛盾却一直无法化解。

后来,这个案件撤案后,据批捕科的人讲,在检察院已对该案讨论过两次都未定论,他以前也坚持有罪论,而看了这些申诉材料和民事证据后,改变了看法,并决定帮助安某把事情弄清楚。 最后,公安机关对这位老人变更为监视居住。

在易望策划的民事案件中,法院劝老人撤回了民事诉讼,因此该案没有最终定论,也不了了之,公安机关对安某的监视居住至今都没有依法解除。

当年,易望已经是某法律服务所的主任了,他在当事人的委托之下,大胆的受理了一起离奇的强-奸幼女案,该案离奇之处在于涉案的嫌疑人是一位60余岁的老人,而且经过易望的努力,使这位老人免遭了牢狱之灾。

当然,最后的结果,对于是否有强-奸行为,双方各说不一。

易望对这个案件的成功之处在于,他在公安机关未立案前,代理被告强-奸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了民事诉讼,要求恢复名誉,而认为受害的一方却通过关系将该案弄成了一个督办案件。

有这样的好事儿?自己遇到这样的事情怎么会不答应呢?再说,这个案子确实有问题,要是这个案子给办成了,对自己岂不是也是一个宣传吗?

既然人家知道自己不是律师,又相信自己,还答应只要出点子就愿意支付费用,何乐而不为呢?

“好,我就来试试,不过你们得按照我的方法办,一定要听我的指挥。这样行不行?”易望高兴的说。

“既然相信你,我们才会请你,既然请了你,当然会全部听你的。这个你放心,我们一定会按照你的要求办理。”委托人说。

于是,双方成交,易望跟这个委托人签订了咨询服务合同,以提供咨询的方式向这个案件的当事人提供服务。

尽管如此,但是最后检察院仍然没有支持公安局的意见,公安机关对这位老人只好变更为监视居住。

说到这个案件,事情得从1994年左右开始说起。安某与曹某两家系邻居,曹某之子欲外出务工,担心出去后,无人照顾妻子、女儿。

因当时曹某父子不和睦,关系很僵,不愿意照顾儿媳及孙头儿男女。曹某的儿子阿明便请安某到家中吃饭,把妻儿老少都托付给了安某,让他帮忙照顾,农忙时干干活,以便自己安心务工。

做为邻居,安某家几个儿子又都有手艺,而且在家乡干活能挣到钱,没有外出。对于阿明的托付,安某一家都没有拒绝,答应帮他照顾妻儿,并同意农忙时帮帮忙。

然而,对阿明这一举动,其父母曹某夫妇十分不满,认为安家挑拨了自己与儿子、儿媳的关系,对安某一直怀恨在心,很不满。因此,阿明出去打工后,安、曹两家纠纷不断。

这个案件,易望接受委托后办理得非常漂亮,使一个60多岁的老人得以免遭牢狱之灾。要不是易望的帮助,这个案件的当事人安某差点真的就成了强-奸犯,被判刑入狱。

易望受理当事人的委托后,巧妙的运用了自己所学的法律知识,把一起刑事案件巧妙的化解了,使当事人化险为夷。

其实,他的办法也不是很高难度的,就只是在该案在公安机关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时,安某家人通过县政法委的领导给检察院批捕科的人送了一份申诉书,以及易望他们调查收集的民事诉讼证据一套。

易望在申诉材料中,把两家人历史形成矛盾进行了详细的说明。更重要的是他们听说该智障女孩对社员讲,她奶奶以前“用手指头去钻她屙尿的地方”。

根据这些线索,易望他们要求检察人员去问问该智障女孩本人。并强调经检查,该智障女的处女-膜是“陈旧性破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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