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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回京(第1 / 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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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乐拎了篮子,领着乔玉,和周围左邻右舍打着招呼,朝山下走了过去。这里还只在半山腰,但山路狭窄,崎岖陡峭,下去要很费一番功夫。长乐是做惯了体力事的人,走的很轻松,乔玉即便是当了六年小太监,也没干过什么苦力,更何况后来去了仙林宫,养尊处优了一年,不久前又才受了重伤,脚步很慢,不太能跟得上,长乐却没等他,径直朝下头走。

乔玉累的要命,他喘着气,只顾着追长乐,却没注意到脚下,不小心踩到一粒石子,幸好扶住了一旁的枯树,才没跌倒,可手章却被划破了皮,红了一片。

长乐终于停下了脚步,他站在远处,微微转过半个身体,很冷淡似的,“小玉,你知道从这里到京城,有多少艰难的路要走吗?不是像现在这样,还有人陪着你,没有人会陪着你,你只有一个人,许多危险,许多磨难,你不行的。你为什么还要往会走呢?那么多危险,无论哪一样,都能要了你的命。”

他说的是真心话。

乔玉抬着头,他很累了,却拼命笑了笑,思忖片刻,很认真道:“我知道这些,我也知道你们都是为我着想。可是我一想到这条路的终点站着殿下,就,就勇气百倍,不害怕了。”

大周的疆域辽阔, 无论是清查人口还是派暗卫寻找蛛丝马迹,都是非常漫长的过程。

而在这个时候,长乐安平早已日夜兼程,终于到了预先定下的小村子上。这是他们千挑万选出来的小村庄,离京城有几百里的路程, 天高皇帝远, 山清水秀,只是因为周围群山延绵,路途艰难, 与外界不相通, 所以只能能靠山吃山,算不得多富裕。

他们是初冬的时候来的。长乐安平在宫里待了这么多年, 做人办事都无可挑剔, 到了村子里后,先是去拜访了村长,编造了一个可怜的身世,说是背井离乡, 不能再回家乡, 又塞了许多东西当作礼钱。村长思忖良久,他本不该收留这些来路不明的人, 可这个冬天实在是艰难, 这几个人看起来着实不像是坏人, 所以也算是默认了。

长乐才算是放下一半的心。

那个村子是在半山腰, 平坦开阔的地方不多, 也没多少适合建屋子的土地,可冬天已经来了,也不能席地而眠,村长就做主将一家已经绝户了的破房子借给长乐安平住。长乐请村子里人吃了酒席,又修缮了一番,也算是平平安安住下来了。

长乐是不相信的,他一直觉得乔玉是被引诱了,被胁迫了,哪里会有什么真心实意。

乔玉抿了抿唇,他们是生死之交,他不希望长乐安平误会景砚,就说了自己从前的事。

冬风凛冽,乔玉被吹得冻红了脸颊,鼻子尖像是个什么熟透了的果子,声音很平静,不像是在说自己的事,“我是乔家人,听说我家在陇南那个地方十分有名望,我也都记不清了,因为在八岁的时候,一家人去上香的时候遇到了劫匪,一个也没留下来。我贪看寺院的杏花,逃过一劫。我不知道该怎么办,那时候也没想过以后,就被姨母冯南南接进宫了。她好像和皇后娘娘有仇,皇后娘娘好像又和我娘有仇,里头的关系乱的理不清,我就被送去了皇后娘娘那里,大约是当成泄愤的了,我那时候很害怕。可皇后娘娘是很好很好的人,她对我很好。”

长乐愣了愣,他从没听过这些事,因为都不是一个御膳房的小太监该知道的。

乔玉一顿,他的声音忽然从这一刻忽然有了温度,又软又甜,“那是一个夏天的夜晚,我在宫院后头的小池塘边捉萤火虫,怎么也捉不住,一转头遇到了个小哥哥。他长得可真好看,比我高好多,他朝我走过来,脸上的表情有点凶,我那时因为捉不到萤火虫,本来就很难过,又怕他骂我,就先发制人,求他帮我捉萤火虫。他答应了,那个晚上,帮我捉了一笼子的萤火虫,又闪又亮,漂亮的晃眼。他是殿下,是景砚,后来是我的,我的心上人。”

乔玉的身体依旧不大好,路上咳嗽了大半个秋天,吹不得冷风,还在吃药,花费不少。长乐安平这么多年在宫中积攒了些钱财,可这一路也花的差不多了。长乐是很有打算的人,不能任由一家三口还连带一猫坐吃山空,便去镇子里的小酒馆寻了个厨子的活计。他是宫里出来的,做菜的手艺极好,又很会做人,很快就在后厨如鱼得水,挣得银两也能补贴大多家用,除了乔玉的药钱,还是得从原来的积蓄里出。

而安平留在家中干干杂活,乔玉也需要人照顾。为了以后的生活,他们得节省着过日子,饭菜都是普通的家常菜,两菜一汤,只有一道荤菜,还没多少,安平和长乐都不怎么动筷子,想要全留给乔玉,还是乔玉自个儿动手分成三份,挨个夹到他们碗里。米饭也都是糙米,咽下去的时候都要梗喉咙,可乔玉一点也不挑剔,每日都拼命为自己塞饭菜,只想把自己养胖些,早些去见景砚。

天气越来越来冷了。乔玉抱着除夕,没什么话,日日伏在窗台那里,望着外头下山的那条的小路。

过了几日,长乐休息,在家中闲不住,要去镇上去采买东西。原本该是安平下山为他帮忙,可长乐却拒绝了,他转过头望着乔玉,“小玉,你陪我去一趟吧。”

乔玉怔了怔,将除夕往下一放,站起了身。他这些日子吃得多,身体也好的差不多了,多长了些肉,总算不是皮包骨了。他穿了身土灰色的棉袄,因为里头的料子不太好,只能靠厚重保暖,那衣服穿起来叫乔玉胖了一大圈。幸好他生的好,长发乌黑,也没有束起来,柔顺地垂在身前,映衬得皮肤越发白,下巴越发尖,即便穿了那身衣服,打眼望过去,也算得上是一朵村花,村里最漂亮的那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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